比利时
比利时的肽研究:法律框架
比利时通过 1964 年法案和自己的联邦机构对药品进行监管。除此之外,还有关于激素物质和兴奋剂的单独规则,部分是在社区层面。
最后更新时间:2026 年 7 月
这是对法律框架的一般解释,而不是法律建议。法规的变化及其适用方式取决于您自己的情况。如有疑问,请咨询您所在国家的律师或监管机构。
药品法和 FAGG
1964 年 3 月 25 日的比利时药品法采用了相同的出发点:外观和预期用途决定产品是否为药品。
监督和授权由 FAGG (联邦药品和保健品管理局, AFMPS 法语)。没有治疗主张的研究材料不属于药品的授权要求。
附加规则:激素和兴奋剂
除了药品法之外,比利时还对具有激素作用的物质和体育运动中的兴奋剂制定了单独的法规。 反兴奋剂也是社区的权限,因此佛兰德斯、瓦隆和布鲁塞尔的规则不必相同。
从结构上来说,这意味着药品法分类并不是唯一的途径。对于特定情况下的特定物质,FAGG 或主管社区机构是正确的来源——我们对此没有发表任何声明。
常见问题解答
研究肽在比利时合法吗?
肽并未作为一类物质被禁止。 1964 年 3 月 25 日的《药品法》开始关注介绍和预期用途;没有治疗主张的研究材料不属于授权要求。关于激素物质和兴奋剂的附加规则可能适用。
谁来监管?
FAGG(联邦药品和保健品管理局),法语为 AFMPS。对于体育运动中的兴奋剂问题,主管部门是社区,而不是联邦政府。
你们运送到比利时吗?
是的。比利时位于我们的欧盟送货区域内,指示交货时间为 1-2 个工作日。条款和费率包含在运输政策中。
仅供研究使用。 仅用于实验室和研究目的。不适合人类或动物食用;不是药物,也不构成医疗建议。
